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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智慧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 2023-10-12

项目名称: 成都智慧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 YTTH-2023-FC0306-1

招标公司: 成都智慧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来源: 成都政府采购网

采购标的物: 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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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

一、招标条件

本成都智慧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40 万元,招标人为成都智慧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40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本项目为成都智慧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本项目为成都智慧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

2. 企业类似业绩: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应答人具有 1 个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 40 万元及以上类似(城市 / 行政区域 / 公园 / 景区 / 企业)宣传片项目策划、编导、摄制服务业绩;

3. 信誉要求:近 3 年无不良行为记录,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4. 其他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应答。违反此规定的,相关应答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0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10 月 17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选者,请于 2023 年 10 月 13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7 日 9 : 00 ~ 17 : 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中和街道新世纪东路 333 号 2 楼合同采购部获取比选文件。获取比选文件须提供下列资料:( 1 )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 )经办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查验原件,收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3 年 10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成都智慧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中和街道新世纪东路 333 号 S 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3 年 10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成都智慧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中和街道新世纪东路 333 号 S 会议室)

七、其他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成都智慧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编号:【 YTTH-2023-FC0306-1 】),采购人为【成都智慧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四川易通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参加应答。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成都智慧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2.2 服务内容:采购宣传影片 1 部,影片整体时长控制在 3 分半钟以内。包含但不限于脚本文案策划,场景实景拍摄,特效设计制作、配音配乐、合成剪辑等。影片含 2 个版本,分别为 8K 超清分辨率 7994*1310 、 4K 超清分辨率 3840*2160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 6 个月。

2.4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 标包划分: 1 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合格技术标准。

2.7 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最高应答限价为【 40 万元】,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3. 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

3.2 企业类似业绩: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应答人具有 1 个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 40 万元及以上类似(城市 / 行政区域 / 公园 / 景区 / 企业)宣传片项目策划、编导、摄制服务业绩。

3.3 信誉要求:近 3 年无不良行为记录,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4 其他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应答。违反此规定的,相关应答均无效。

3.6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 “ 评审办法 ” ,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 比选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选者,请于 2023 年 10 月 13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7 日 9 : 00 ~ 17 : 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中和街道新世纪东路 333 号 2 楼合同采购部获取比选文件。

5.2 获取比选文件须提供下列资料:

( 1 )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 2 )经办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查验原件,收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5.3 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 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4 采购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6. 应答文件的递交

6.1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3 年 10 月 24 日上午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成都智慧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中和街道新世纪东路 333 号 S 会

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6.2 本次应答的唱价将于上述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与同一地点公开进行,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

6.3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及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比选不接受以电报、电传、传真以、邮寄及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的应答文件及应答文件的修改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http : // )上以公告形式发布。除上述之外,未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上述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以及比选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成都智慧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智慧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中和街道新世纪东路 333 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易通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中和大道二段 99 号卡斯摩广场商业别墅区 14 栋 104 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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